徐州日报:欢迎广大参保职工选择徐医附院(二院)作为医保定点医院
(2012年2月1日 4版) 欢迎广大参保职工选择徐医附院(二院)作为医保定点医院 该院现为三级甲等医院、国内首批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国家级爱婴医院、首批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江苏省骨髓移植定点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全国麻醉学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命题基地、江苏省首批血液净化技术省级培训基地、江苏省农村儿童重大疾病救治省级定点医院、江苏省苏北地区唯一的肾脏移植准入医院。现有职工2156人,其中高级职称418人、博士、硕士学位472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人、国家和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1人、省“科教兴卫工程”医学领军人才4人、省“科教兴卫工程”医学重点人才9人、省“333工程”培养对象16人、省“六大人才高峰”17人省优秀医学人才3人。 医院设有一级临床科室20个,二级临床科室34个,大型医技科室8个,病区39个;拥有双源CT、16排螺旋CT、3.0T核磁共振、瓦里安23EX直线加速器、复合线路SPECT-ECT、INNOVA4100大型数字化平板X光机等万元以上医疗仪器设备397台(件)。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2400张;新病房综合楼投入使用后,医院本部床位将达到3000张;徐医附院东院建成后医院将再新增床位2000张,全院总床位数将达到5000张。 医院目前拥有骨髓移植中心、血液净化中心、肿瘤中心、急救中心、泌尿碎石中心、整形激光美容和近视治疗中心、立体定向放射治疗中心、伽玛刀治疗中心、儿童医学中心、保健体检中心等10个中心;江苏省麻醉医学研究所、江苏省肿瘤生物治疗研究所、心血管病研究所、神经疾病研究所、儿科学研究所等5个研究所;国家级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1个(麻醉学);省政府重点实验室1个;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1个;省医学重点学科5个(临床医学、麻醉学、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省“科教兴卫工程”医学重点学科3个(麻醉学、血液病学、神经外科学);省政府重点实验室1个(麻醉);省政府科技公共服务中心1个、省政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肿瘤生物治疗);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2个(麻醉、肿瘤生物治疗);省级、市级临床重点专科41个。医院拥有博士学位建设培养点3个,所有临床医学学科均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是省卫生厅临床医师进修培训基地。 参保职工选择定点医院方式: 一:徐医附院(二院)门诊大厅及各就医点设有“参保职工定点医院选择处”,请参保人员携带二代身份证,由专人协助您选择定点医院。 二:通过电话选择:联系电话:85802481、85802546、85802495、85609999. 三:登录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sxz.lss.gov.cn/)自选。 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选择定点单位有关事项告知书 2012年1月1日起,门诊统筹、门诊特定项目就医实行选择定点单位管理。参保人员选择1家定点基层医疗机构、1家二级或三级定点医院门诊就医以及1家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享受门诊特定项目的参保人员只能选择1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4月1日起,未按规定选择定点单位的,发生的费用不累计门诊起付标准,不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待遇。 定点单位一经选定,在一个统筹年度内原则上不予变更。 2012年4月1日后,参保职工未按规定选择定点单位的,发生的费用不累计门诊起付标准,不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待遇。 如因住址搬迁、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需变更定点单位的,每年最多变更一次。 在选择的定点单位及A类药店就医购药,其产生的费用计入门诊统筹起付标准。 当统筹年度内就医购药的费用超过门诊统筹起付标准后,只有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和A类药店继续发生的医疗费用,才能由门诊统筹基金按规定给予补助。 除在医保定点的专科医疗机构专科门诊和中医医疗机构就医以及急诊和急救外,在选择之外的其他定点单位就医购药的费用只能使用个人帐户,不计入门诊统筹起付标准,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注意事项 (一)按6%比例缴纳医保费和已办理异地就医的人员不需选择。 (二)2012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互联网、参保单位选择定点的,3月31日统一导入金保系统生效,多次选择的,以最后一次选择结果为准。 (三)为确保您的选择结果能及时准确的反馈,请务必填写移动手机号码,用户将自动接收到业务成功通知短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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